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的通告
2018.12.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通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纪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肩负个体及连带责任
西安九游j9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视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12 月 25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840 号)。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西安九游j9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非果真刊行新股批准》行政许可申请质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息争释,并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凭据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划定的期限内实时组织有关质料并将书面回复意见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果真刊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批准,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凭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实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宽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通告。
西安九游j9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